经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决定对"黄标车"和"无标车"进行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为配合尾气监测,石家庄市一部遥感尾气监测车目前已走上街头开始测试。4月11日,从上午10:27到11:20;下午14:40到15:33这两个时间段,一共监测了600辆机动车,其中有68辆机动车尾气超标。
名词解释: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无标车":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简称"无标车"。
石家庄市交通管制措施如下:
自今年5月1日起,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黄标车"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外地牌号机动车也适用本规定管理。
国家相关政策:
2009年7月财政部会同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及标准、申请流程、补贴资金审核、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凡在此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各地区对"黄标车"、"无标车"的处理方案:
1、从2009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北京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行驶。北京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共同重申"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中有关"黄标车"禁行的政策内容,同时公布了有效期为一年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淘汰鼓励政策。根据通告要求,2009年10月1日前保障北京城市运行的"黄标车"都将全部予以淘汰更新完毕,10月起所有"黄标车"将禁止在六环路(含)内行驶。
2、吉林省环保厅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淘汰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17.59万辆。
3、2013年1月13日,《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补贴方案")出台。方案计划东莞将在3年内分批次投入近8亿元用于补贴淘汰全市12.3万辆"黄标车",不过,包括大量家用小轿车在内的非营运"黄标车"并未纳入补贴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