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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推进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 11:49:00     来源:山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行业协会     阅读:548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 )制度的通知》。全文通知如下。
      按照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和《山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气防办〔2019〕6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联网工作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19〕415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省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 制度的建立实施。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平台搭建及系统对接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I/M制度已初步具备条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施I/M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闭环管理
      全省自2019年12月30日起,全面实施I/M制度,正式启用I/M信息管理系统,按照依法检验、超标必修、违法必处、闭环监管的原则,实现机动车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的信息共享和闭环管理。各市交通运输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持续推进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各市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公布M站名录,便于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进行选择。未完成系统对接的各市生态环境部门须于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对接。
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服务社会公众能力
      各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关注度,取得车主、公众、媒体的理解和支持。要依托I/M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提供M站信息查询、定位导航、预约维修、服务评价等功能,为车主自主选择M站提供便利,为制度建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引导维修企业参与M站建设,适时启动全省第二批 M站建设工作。
      各M站要将收费标准、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等进行公示, 建立完善M站公开透明消费机制。加强维修人员技术培训,切实提高维修人员的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努力提升维修质量和复检通过率,为车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I/M制度落地见效
      各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切实加强对I站、M站落实I/M制度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考核退出机制,严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I/M制度顺利实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