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指出,从当前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来看,全省环境污染严重的态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环境质量改善的“拐点”还没有真正出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会议要求,要善于从“危”与“机”的辩证认识中提振信心,从“时”与“势”的前瞻把握中提振信心,以非常举措、非常力度,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只争朝夕,争分夺秒,全力以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要把握“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始终抱定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要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常学常新、真学真信、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在学习中体会真理光芒和实践伟力。特别要对照“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重大要求,把目标刻在心上,让担当成为自觉,奋发竞进、苦干实干,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怀着深厚的家国情怀来谋划工作。要始终秉承为山西老百姓提供优美生态环境的情怀,以人民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全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必须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方位融入高质量转型发展快车道。自觉把工作置于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以积极的姿态全面挺进千亿级产业培育工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建设、开发区建设、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全方位发挥好生态环境优布局、调结构、促转型综合职能。
四是必须全面形成临战冲刺的攻坚态势,以滚石上山的韧劲打赢污染防治“翻身仗”。务必保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姿态,务必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铆足劲攻坚、憋足气冲刺,劲头一刻也不能松动,必须一微克一微克去抠、一个断面一个断面去守、一个点一个点去防,以天保月、以月保年,努力拼出更多的蓝天碧水!
五是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守好生态环境风险底线。突发环境风险以及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风险是生态环境领域的“黑天鹅”和“灰犀牛”,必须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安全保障。
会议指出,2020年的主要目标是:环境空气质量,PM2.5浓度下降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水环境质量,优良水质断面保持在32个以上;6月底前汾河流域国考断面水体全面消除劣Ⅴ类,之后稳定达标;力争实现地表水国考断面年底前全部退出劣V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17.6%、18%、20%、20%以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度下降率3.6%。
为完成好上述目标,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全面落实《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让生态环境保护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坚持“转型为纲”,年底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形成覆盖全省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形成环境友好、生态适宜的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规模;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有利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产业,在总量指标、环评审批、资金支持上大力倾斜,全面释放充足的生态政策红利。对不符合、甚至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高污染、高耗能污染项目,严管严控,倒逼转型升级、有序退出,加速经济“腾笼换鸟”。
坚持“项目为王”,围绕“521”工程、“四网”会战所涉及的标志性、引领性大项目、好项目,对标对表、提前介入,大开绿灯、快审快批,专人负责、跟踪服务,全方位、全过程做好要素配套、服务保障和分析调度工作,确保项目早起步、早开工、早达效。以开发区规划环评为重点,力争在一季度完成所有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
坚持“改革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推动网上“不见面审批”,加快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力争“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
坚持“创新为上”,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大节能减排投入,支持企业“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发展“飞地经济”,对提档升级的大机焦项目,以及资源能源利用率高、减排成效突出的企业,全面兑现各项环保激励政策。引导我省环保产业龙头化、规模化、科技化发展,对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对跻身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制造业技术创新中心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并将其技术成果在全省推广运用。要持续开展万名环保干部入企服务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企业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全方位助力企业提升治污水平,全力打通环保服务的“最后一步路”。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计划,全力调整优化“四大结构”,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
产业结构方面:积极落实焦化压减产能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太原、临汾、长治等市要完成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下焦炉淘汰任务。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0年10月底前,“1+30”区域内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运输环节)的钢铁企业必须退出。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0月1日前,全省现有钢铁企业完成有组织排放环节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和综合整治,按照“四个一批”的原则,该集中的集中、该规范的规范、该治理的治理,不搞“一刀切”。
能源结构方面:持续推进清洁取暖,2020年10月底前,全省市县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10月底前,重点区域8市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强化禁煤区管控,未完成禁煤区划定工作的要加快进度,“禁煤区”内不得销售散煤,现有散煤及燃煤设施必须清除。
运输结构方面:落实多部门机动车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油、路、车”治理,大力推进重点煤矿企业全部接入铁路专用线,全省大宗货物运输以铁路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出省煤炭、焦炭基本实现铁路运输。严厉打击非法黑加油站点和劣质油品,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
用地结构方面:持续推进城市环境大整治和绿色工地建设,各市降尘量稳定达到9吨/月﹒平方公里的考核标准。
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继续强化京津冀及周边4市、汾渭平原4市和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精准开展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坚决落实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确保做到预报预警提前,应急响应及时,预警启动果断,减排落实有力。我们还将对企业开展协商式减排,鼓励重污染天气期间,重点污染源在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应急响应要求的基础上,增强大局观念,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确保完成2020年及“十三五”碳减排目标,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三、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把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作为碧水保卫战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精准开展污染排放源治理,7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底前完成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推动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各市要紧紧围绕目标,制定水质改善方案,谋划实施一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年内11市实现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黄河流域各县(市、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不低于95%。今年9月底前完成黄河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强化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新增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装在线监控设备,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地表水Ⅴ类标准。
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工作。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动汾河、沁河、涑水河、三川河、丹河和昕水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堤外3公里范围内、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农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年内完成国家下达的600个建制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四、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安全利用工作。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6个污染地块类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持续推进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开展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整治和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严格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稳步推进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开展全省固体废物信息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五、依法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制定《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细则》,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等重大要求落到实处。
持续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遗留问题要持续跟踪,一抓到底,不达整改目的绝不罢手;对今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现有专项督察、定点督察等模式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丰富督察方式方法,构建更加灵活机动、务实高效的督察机制。
延续和深化“清零”环保品牌,健全“清零”工作机制,适时调整重点和方向,问题出现在哪里,“清零”就跟进到哪里,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推动污染防治攻坚。
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深入开展环境隐患和风险排查,加强监测预警,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高度重视建设项目“邻避”问题,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监管射线装置使用与放射源使用、贮存和运输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