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定,7月1日起,太原、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和运城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我省将开展机动车环保排放达标监管,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严格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前排放检验,确保车辆配置真实性、唯一性和一致性,今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超标车辆,列入监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依法予以处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今年起,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
各市要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研究建立与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相挂钩的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制定实施便利通行政策。2020年底,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